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刘璇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2021)浙0102民初10861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2日g124刊登在本报的案号为(2021)浙0102民初10861号的关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诉刘璇信用卡纠纷的公告中,“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应更正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