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肖又祥,马景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陕0113民初277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景阳:本院受理的原告肖又祥诉被告马景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陕0113民初277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漳浒寨街道办事处(昆明路法庭)四楼40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