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志伟, 仁化县盛世铭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224民初491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志伟:本院受理仁化县盛世铭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224民初4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