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袁定喜,吴建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702民初781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袁定喜、吴建威: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诉被告袁定喜、吴建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粤1702民初7818号】一案中,因你无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送达,需公告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702民初78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至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