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西安明威(集团)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德盛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深华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明威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21)陕01执恢26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公告人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陕西深华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明威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西安明威(集团)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陕西德盛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西安市商业银行健康路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陕01执恢26号恢复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你们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二、向申请执行人陕西德盛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19875000元及相应利息;三、承担本案执行费87275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将继续计算到执行完毕之日止。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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