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钟文, 四川锴邦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蜀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6民初1512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蜀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钟文: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锴邦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0106民初151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沙河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有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