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孙述乾, 青岛荣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孙述乾:青岛荣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孙述乾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在本院立案执行。本院于2016年2月18日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六里村三城路287号的房屋。本院委托青岛天和不动产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房屋进行评估。评估值1879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屋。
刊登日期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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