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沈红英,赵颖颖,沈倩倩,林振, 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红英、赵颖颖、沈倩倩:本院受理的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林振等与沈红英、赵颖颖、沈倩倩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无锡中院(无锡市崇宁路50号)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