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杜超琼,熊金洲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陕0102民初12753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熊金洲:本院受理原告杜超琼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已作出(2021)陕0102民初12753号民事判决,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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