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瑶,胡文,吴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102民初14336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文、吴涛:原告刘瑶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陕0102民初143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