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常州市中科江南股权投资中心,蔡鲤泽,王月香, 中龙建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通明电力有限公司 ,东莞众明电力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东莞众明电力有限公司、东莞通明电力有限公司、王月香、中龙建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蔡鲤泽:原告常州市中科江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被告蔡鲤泽、王月香、中龙建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众明电力有限公司、东莞通明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当天上午0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二区(常州市通锦路2号)第六法庭。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