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西安尚景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9)陕01民终13283号,(2021)陕0113执恢1353号之一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西安尚景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尚景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1民终1328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你公司并未履行。现本院作出(2021)陕0113执恢135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登记于被执行人西安尚景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名下的家具及设备,主要包括空调、热水器、床垫、衣帽柜等共计1057台/个/套/件(具体名称与数量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陕0113执恢135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