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金龙,李淋淋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淋淋:本院受理原告赵金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三个规定监督卡。原告诉求为: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全额返还50000元借款及2020年7月31日起所产生的利息8000元和本次诉讼所产生的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