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国中,杨兴勇,郭淑珍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粤53民终202号 |
案由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兴勇:本院受理上诉人杨国中与被上诉人杨兴勇、郭淑珍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2022)粤53民终20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04月18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