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叶献忠,张云海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703民初4902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云海:本院受理原告叶献忠与被告张云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03民初49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