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俊,徐国良,华三南,杨文龙,龚剑玉,方磊,陈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苏0581民初370号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国良、华三南、杨文龙、龚剑玉、方磊、陈军:本院受理(2022)苏0581民初370号原告黄俊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为:一、请求法院判令六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因人身损害从2021年10月11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止的护理依赖费总计人民币328500元。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