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郑强,高尚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浙0803民初3349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高尚:本院受理原告郑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803民初33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郑强借款本金15万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0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3860元,由被告高尚负担,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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