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祝君,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0981民初3635号 |
案由 |
保险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祝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诉你(郭祝君,女,2001年3月10日出生,汉族,高州市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981民初363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民事裁定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2月30日上午10时30分在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长坡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于开庭前十分钟在开庭地点进行证据交换,请依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