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杨,强芳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302民初768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强芳芳:本院受理原告刘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本院已作出(2021)陕0302民初7681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