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方少军,夏良华, 城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人民法院
内容
城固县文川镇文东社区7组方少军、夏良华:本院受理城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文川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文川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望你按时参加,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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