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松丰,郑永达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粤0512民初154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郑永达:本院受理原告李松丰与被告郑永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512民初1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郑永达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李松丰借款10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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