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陶瑞才,刘永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323民初329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永南:本院审理的(2021)粤1323民初3298号原告陶瑞才与被告刘永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323民初329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