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美,赵坚,赵徐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106民初8532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坚:本院受理原告徐美与被告赵坚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1)浙0106民初85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徐美与赵坚离婚、婚生子赵徐伟由徐美负责抚养、赵坚自2022年3月起于每月月底前支付赵徐伟生活费150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凭票据各承担50%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