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航航,周军,千玉兰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鲁0213民初5602号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内容
周军、千玉兰: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航航诉周军、千玉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13民初5602号民事裁定书【准予原告王航航撤回对被告周军、千玉兰的起诉。案件受理费3324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1662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1620元,由原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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