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航航,周军,千玉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213民初5602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军、千玉兰: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航航诉周军、千玉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13民初5602号民事裁定书【准予原告王航航撤回对被告周军、千玉兰的起诉。案件受理费3324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1662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1620元,由原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