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林志清,叶炬城,金世武, 东莞知骍实业有限公司东莞迅安塑胶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广东霍净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康盛新材料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广东霍净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康盛新材料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莞迅安塑胶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东莞知骍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林志清、叶炬城、金世武、广东霍净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康盛新材料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证据交换传票、地址确认书、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等。证据交换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时30分,开庭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下午15时,开庭地点为第七审判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迳行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8-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