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江西泰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艺邦半岛酒店有限公司 ,深圳泰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赣0423民初53号 |
案由 |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深圳泰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江西泰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2)赣0423民初53号原告江西艺邦半岛酒店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泰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江西泰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深圳泰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江西泰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对被告深圳泰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江西泰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要求两被告共同支付拖欠的住宿费等55633元,并从2020年4月19日起以5563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至拖欠的55633元住宿费等付清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