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汪昌明,石国付,第三人-彭正禄, 四川省通江建筑集团总公司 ,成都市金牛环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府河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6民初14593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石国付:本院受理原告汪昌明与被告四川省通江建筑集团总公司、你、成都府河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环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彭正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106民初145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