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牛杰光,江秀玉,卜鸿见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214民初9167号 |
案由 |
共有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卜鸿见:本院受理原告牛杰光、江秀玉诉你共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14民初91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上马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