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梁建国,乔自才,马爱华,谭国辉,陈智,高丰聪, 江苏三翼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无锡弘之盛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丰聪:本院已受理原告梁建国与被告乔自才、马爱华、无锡弘之盛运输有限公司、江苏三翼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谭国辉、陈智、高丰聪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