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桃军,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322民初1399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桃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322民初13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园洲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复议期限为公告期满后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