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贾卫华,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 ,云霄县锦宏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粤1303民初302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贾卫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寿保险”)诉被告贾卫华、云霄县锦宏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宏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1303民初302号案的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并告知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