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邹冬梅, 上汽大通房车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欣新房车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481民初688号 |
案由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东莞市欣新房车有限公司、邹冬梅:本院受理原告上汽大通房车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莞市欣新房车有限公司、邹冬梅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481民初6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