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金丽英,矫秀磊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矫秀磊:本院受理原告金丽英与被告矫秀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状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6日上午09:00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