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欣,周建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202民初4885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欣、周建君: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与被告谢欣、周建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1202民初4885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查封清单。判决如下:一、被告谢欣、周建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支付律师费2000元;二、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收取1158.37元,诉讼保全申请费563.35元,共计1721.7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谢欣、周建君负担1000元,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迳付原告,原告负担721.72元。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查封清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