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建涛,黎明鹭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黎明鹭:本院受理原告周建涛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蓝塘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