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南,梁结兰,邓兆辉,李丽芬,何凯伦,罗梅庆,温树荣,,梁广滔,周世委,赵志聪,李修红,戴华满,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1202民初1200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温树荣、周世委、赵志聪、李修红、戴华满:本院受理原告刘南、梁结兰与被告邓兆辉、李丽芬、何凯伦、罗梅庆、温树荣、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梁广滔、周世委、赵志聪、李修红、戴华满、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1202民初120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上述被告赔偿人民币1594777元)、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通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大楼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