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波,郭民政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鲁1329民初6942号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民政: 本院受理原告孙波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1329民初6942号一案的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书面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临沭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