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飞,张连霞,刘健健, 南京满懿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苏0113民7401号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内容
南京满懿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张连霞、刘健健:原告王飞与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现住所地不明,本院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113民7401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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