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彩霞,陈刚, 三原奥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402民初560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刚、三原奥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马彩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2021)陕0402民初5601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陈杨寨人民法庭(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