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可礼,潘萍芳, 杭州市江干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杭州临安珍珠潭水电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104民初1690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潘萍芳: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市江干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许可礼、杭州临安珍珠潭水电有限公司、潘萍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104民初16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