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娟,陈亮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苏0404民初196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亮:本院受理(2021)苏0404民初1961号原告王娟与被告陈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区第二法庭(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丁香苑10号经过二楼安检后上三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