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苏铜,张金虎,由妮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人民法院
内容
张金虎、由妮:本院受理的原告李苏铜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二人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司法公开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将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流曲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