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杭云,袁芳, 常州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苏0404民初818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杭云、袁芳: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杭云、袁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04民初818号应诉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