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祁伟兵,王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404民初518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艳:本院受理的原告祁伟兵与被告王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被告王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祁伟兵归还借款100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王艳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04民初5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