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明兴,张强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523民初526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明兴:本院受理张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523民初52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