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汉中市汉台区富源种植专业合作社 ,汉台区汉王镇红星村扶贫互助协会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汉中市汉台区富源种植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原告汉台区汉王镇红星村扶贫互助协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武乡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