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惠州市现代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连亿油墨科技有限公司 ,东台市兴之业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四川广泽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宽泛停车有限公司 ,苏州冠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雄奥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金百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苏0508民初1348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惠州市现代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广泽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连亿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雄奥实业有限公司、武汉金百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东台市兴之业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苏州冠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州宽泛停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惠州市现代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广泽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连亿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雄奥实业有限公司、武汉金百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东台市兴之业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苏州冠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苏0508民初1348号),诉请:一、 判令被告支付票据款 1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从到期日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LPR计算;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扫黑除恶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3: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本院审判庭第3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