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玲,李坚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坚:本院受理原告何玲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十五天)、民事起诉状、证据一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2年5月5日14时30分,请您在开庭前20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地点信息,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