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邱锦桃,罗,罗义杭,罗金亮,第三人-, 深圳市文雅诗化妆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茂杭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深圳市茂杭实业有限公司、罗义杭、罗金亮、深圳市文雅诗化妆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邱锦桃诉被告罗深圳市茂杭实业有限公司、罗义杭、罗金亮,第三人深圳市文雅诗化妆品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提供类案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按时出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