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杜世行,庄建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庄建南:本院受理原告杜世行与被告庄建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扫黑除恶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二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阊第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